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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学校的时候,已经下课,我不禁暗笑自己,什么时候开始对别人的事变得这么上心。一来一回走了好几天,相信他不会这么没用。
晚上因为不用去学校接他,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参加社团,我这学期新报了一个围棋社,是一个大三的中国师哥创办,如果在国内,我相信没有多少学生会对它感兴趣,但是来到国外,它却把许多中国留学生聚集在了一起。
社团活动结束的时候,彩彩打来了电话,说他已经平安到家。我想,彩彩真是挺强的,要是让我处在黑暗中,独自一人上下学,我觉得肯定做不到。
回家前顺路去超市买了食物,大型超市都在市中心,回家以后再去就会不方便。除了买些蔬菜,还买了许多麦片,各种形状和颜色的都有,还分不同口味,泡在牛奶或者咖啡裏,十分美味。我想如果以后我不在家,邢彩彩也能自己冲麦片吃。
打开家门的时候,正巧遇到大正两人要出门,看见我,微微笑了一下,也没什么话可说,我知道,我们还不太熟。
“你们去哪呀?”如果想融洽的生活在一起,必须得让他们先接纳我们。
“去吃饭。”康旭缕缕头发,“你们呢?要一起去吗?”
“我刚去超市买了菜,你们也别去餐馆了,咱们一起吃吧?”我指指手裏的食物。
“这……合适吗?”大正摸摸脖子,有点愿意,但又觉得不太好。
“怎么不合适,咱们住在一起,一起吃饭多方便,你们回房待会儿,等我做好了就叫你们。”
看得出,他们也并不是很爱吃快餐或者牛排,听说可以一起吃家常菜,很是高兴。
后来我才知道,他们俩并不会做饭,来美国以后只能买着吃,要不然就得去餐馆。
彩彩在房间裏关着门,我推开发现,他在写盲文,声音很响,一下一下的,好像有什么东西扎在了我的耳膜上。
“几点回来的?”我问他。
“刚回来。”他连头都没有抬。
“刚回来就急着做作业?”我把手裏的袋子放到桌上,挑出今晚要用的食材,把其他的放在冰箱裏。
“写盲文会比较吵,我想等你回来之前写完。”他依旧没有停笔。
我不知道说什么好,反正一点都不觉得感动。“我去做饭,一会和康旭他们一起吃。”
“你会做饭?”他终于肯抬头了,但并找不到我的位置。
“那当然,上小学就自己做饭吃了。”我从口袋中拿出一袋坚果麦片和一桶营养谷物递给他,“这两个放在你自己熟悉的位置吧,我要是回来晚了,你可以用它们冲牛奶吃。”
“哦。”他接过后不断地摸索包装的表面。
晚饭做的比较简单,因为他俩也是北方人,我想,口味上的差异应该不会太大。我炒了鸡蛋西红柿,还用洋葱炒了圆生菜,好奇怪的一道菜,说不定会是个创新,超市大量卖玉米粒,我买回来只能融化一片奶酪和它们炒在一起。还有盒装的greenbean,我觉得既像青豆又像是荷兰豆。
做饭的时候,彩彩探进了头,又像上次那样问我,要不要帮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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