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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二代舍友舔了我嘴角的血,让我等他回来
我翻墻的时候失去重心,被花栏上的尖端刺穿了小臂,可我一点也不疼,这是一个杀手该做的,我鼓励自己。
我抖掉滚落在地时沾上的一身土,像一条斑点狗,可爱又微丑。
我捂着胃去上学,天快亮了,再不回去我要穿帮了,我摸摸口袋,我一毛钱也没带,手机好像也掉到江岸卧室了。
真是一无所有。
啊,我摸摸手腕,果然,我还有表,我之前总盯着它算江岸回家的时间,我连睡觉也没取过。
我拦了辆摩托,把手上三百万的表给他,我说你带我去学校,这块表给你,那人看了我一眼,他问我是不是从哪裏逃出来的杀人犯。
他慧眼识珠,我拍拍胸脯,兄弟你等两年,终有一天我就是的。
他骂了我一句神经病就走了,摩托车尾气甩了我一脸,没眼色的家伙,你看看我这一身值....算了,我他妈居然穿着睡衣跑出来了。
这招走不通了,打出租说不定人家会报警,我不想被请去喝茶。
我捂着胃,开始竞技跑,边跑边吐血,太美了,美的我冲天空大喊,我说我崇尚的美学回来了,我又可以变成那个吊天吊地的我了。
鲜血万岁!
我狂奔到学校,依旧从原处翻墻,不知道为什么墻变高了,我不小心蹭到了瓦,不知道有没有抹上胳膊上的血,不然校方白天会疯狂通报吧。
我走的时候把宿舍门的门禁锁开着了,不知道哪个傻逼半夜上厕所给好心锁上了,拧半天拧不开,敲门又容易引起阿姨怀疑,我没办法,只能跑到一旁的外厕裏整理仪表,还要等一会儿才能若无其事地回去。
我把胳膊上的那个洞冲在水龙头下洗,可温润的水柱没能将它射穿,我把一池子的血水放掉,然后将睡裤的边扯了一截包在胳膊上伤口上,幸亏我畏寒所以总穿着长袖长裤,不然照短裤扯能扯到我蛋那裏去。
清洗完眼睛我仰头闭了一会,然后大步跨到厕所墻角蹲下了,因为胃裏疼的我实在站不住了,我现在是真的很像要饭的。
我瞇着眼等,等到宿舍开了门,出了几个晨读的同学,我才晃晃悠悠起身,偷偷摸摸溜回去。
我身残志坚去上课,却在第三节的时候晕倒了,胃出血。
醒来的时候我在医院打点滴,胳膊也被包扎过了,我头一次住院,不,我头一次进医院,我挺好奇,单独一个病房,设备挺高级,看来是掏钱掏到位了,我没闻到他的味道,我知道来交钱的不是他。
手机放在桌边上,我拿起来看,是方娜的短信。
“临时有事先走了,手机是少爷让我带给你的,小少爷好好休息,我晚上过来看你。”
桌上放了一杯水,应该是方娜的给我准备的,我面无表情把手机扔到了裏面,拔了点滴出了医院。
我说不上过目不忘,但记忆力和方向感极佳,我顺着小时候的记忆往基地走,自从跟了江岸后我没动过一次回基地的心思,可就在江岸开始不回家的那一年,我总忍不住想,如果当初我没跟着江岸走,会怎么样。
会不会还是没心没肺没皮没脸,是不是就不会担惊受怕卑微低贱,是不是就不会变成现在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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