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嗅着空气裏的温度和湿气,它缓缓睁开眼睛。眼前的景象没有斑斓的色彩,这些它已经习惯了。
从眼球接收到的光线来判断,应该还还没到六点,于是它换了个姿势,打算再睡个回笼觉。
它是一条狗。
严格意义上来说,它其实是拥有人类意识的狗。
它还记得自己以前的名字,叫许业儒,是个二十多岁没什么作为的普通年轻男性——然后不知道为什么,某天它睁开眼,发现自己变成了狗,这一变,就是十年。
人家穿越啊重生啊即便变成畜生,也能分分钟改写历史重塑人形,怎么到了它这儿就完全行不通了呢?
因为狗是色盲,它不是很清楚自己是什么颜色,也看不出具体品种,不像金毛那样温温和和的,不像哈士奇那样正经犯蠢的,不像泰迪那样自带萌点的,它就是一条很普通的狗,除了个头大之外没别的标签。
哦对,它叫三五七。
这是它变成狗之后的名字,从名字上就能看出帮它取名字的人当时有多随意多敷衍多不耐烦。
紧贴地面耳朵捕捉到一点动静。
它立刻昂着脑袋竖起耳朵,是房间的方向。
钻出狗屋,它轻手轻脚地走到房间,惦着后脚站起身,前爪搭在门把手上向下一转,门边开了条缝。它用鼻子轻轻拱开门,钻进房间。
这个房间它进来过无数次,每次都觉得很空。
偌大的房间,靠窗的部分放着一张电脑桌和椅子,靠一整面墻的书柜,上面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,剩下的便是角落裏的床了。
床不算太大,但是睡在上面的人身形消瘦,蜷缩起来仅仅占着床的一角,□□在外的胳膊紧紧抓着被子,白皙纤细的指关节已经泛白,一半埋进被子裏的脸上眉头紧皱,赶紧俊秀的脸上溢满了恐慌的神情,柔软的黑色短发零散地散在额前,更衬得这个人脆弱不堪。
三五七心下嘆息一声,在旁边的地毯上蹭蹭四个爪子后跃上床,用鼻子将他的手拱进被子裏,又将被子往上拉了拉,接着靠着他趴在旁边。
被子裏的人似乎感受到这边的重量,努力往它的方向挪了挪,没一会儿,眉头便舒展开来。
它歪歪脑袋,见他已经从噩梦中挣脱出来,便放心地将脑袋枕着前爪,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人看。
床上的这个人名叫陶宸,是自己的主人。
在自己还是人类那会儿,这个人是它的邻居。
十年前,陶宸一家开车出门时出了车祸,他的父母当场去世,他也因腿部伤势过重变为残疾。不仅如此,目睹了父母惨死现场的陶宸受到不小的精神刺激,之后好几年没能开口说话,一直坐着轮椅缩在家中,由亲戚轮流照应。
它也是那会儿被某个亲戚抓过来送给陶宸解闷儿用的。
而人类时候的自己因为和陶宸同岁,加上自家妈妈又是个热心肠,所以经常被委派来给陶宸送饭、陪着他玩儿、偶尔还得帮着收拾收拾屋子。
不过饶是这样,记忆中的他们关系也没有好到哪裏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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